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

关于征集“2022年度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典型案例”通知
2022-12-13 来源:

image.png

image.png

附件1

2022年度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征集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支持单位: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 农民日报社

二、支持媒体

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腾讯网、中国网、央视国际网、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农民日报、人民政协报、金融时报、中国林业网、中国新闻报等50家主流媒体

三、征集范围

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管理金融服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及地方金融资产服务机构、经营和服务主体等,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领域涌现的新典型、新模式,并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均可自主申报或地方政府部门推荐。

四、征集内容与要求

1.征集内容

围绕金融体系建设、信贷担保、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数字金融、行司联动等模式及其他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或支持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的模式、事迹、案例等。

2.征集标准

1)真实性。案例必须来自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践,禁止虚构杜撰。

2)创新性。聚焦解决问题,方法有创新。

3)实效性。实践效果良好,经济、社会效益明显。

4)典型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3.材料要求

案例单位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与纸质版:

1)《案例推荐表》。

2)案例文字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案例背景、起因,发展目标和主要成绩。

3)主要做法。介绍案例的主要创新举措和特色做法。

4)成效反响。金融、信贷、保险等促进乡村振兴五大领域方面取得的成效。

5)典型意义。总结提炼案例的典型意义,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价值。案例文稿应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正文字数3000-5000字。

6)其他辅助支撑材料。包括与文稿内容相关的图片10张以上,报送10分钟以内与文稿内容相关视频材料,相关政府文件、领导肯定批示、获得表彰奖励、主流媒体报道情况等。

4.报送主体

各金融服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及地方金融资产服务机构、经营和服务主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机构、组织及农业经营主体均可报送。

5.本次案例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提交办法

案例征集时间从2022年12月10日起至2023年115日截止

(一)线上提交申报单位请将案例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lh_hzb@126.com,有关图片、影像资料、媒体报道电子扫描件请同时提交。

(二)线下提交在网上提交的同时,须将报名表和文字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关资料有关图片、影像资料、媒体报道复印件)于2023115日前寄至以下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1号奈伦大厦705室,联系人:刘静      电话:010-57732224。

六、评审方式

(一)入选原则。创新性、实效性、典型性突出;可学习借鉴、可复制推广;内容相近择优入选。

(二)评选方式。以线上投票和线下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下评审将由国家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团对案例进行集中评审(凡是推荐申报表项目填写不全的或者考察发现案例弄虚作假的取消入选资格)

七、后续工作

)案例汇编最终精选优秀案例50个,择优在农业农村、金融主流媒体的网站、公众号、客户端上刊发推送;然后汇编成书呈送国家部委、省、市、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向省、市、县组织与宣传等相关部门推荐。

)总结研讨邀请优秀案例代表参加中国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论坛暨2022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发布会”(2023年2月召开)参加案例发布和案例图片展,展示案例内容交流先进经验。

三)走访调研。邀请相关部门领导和行业专家进行案例走访调研工作针对特别突出的典型案例成立课题组进行专题研究,形成资政报告,呈报相关部门。

八、时间安排(拟)

(一)征集时间:2022年12月10日-2023年1月15日

(二)初审投票时间:2023年1月

(三)案例发布:2023年2月24-25日

“中国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论坛暨

2022年度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发布会”

(四)图书出版发行:2023年3月

(五)调研工作:2023年2月-2024年5月

九、其他

本次征集活动本着公开征集、自主申报、持续推介的原则,由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具体执行,邀请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农民日报、人民政协报、经济日报、金融时报、学习时报等媒体跟踪报道。  

附件2  2022年度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典型案例申报表 附件2.docx




协会动态 更多
关注我们
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
All rights reserved 2006-2022 © Ejcccse.com 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 版权所有 站内内容未经授权,禁止使用,法律顾问:北京安济律师事务所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电话:010-66094024 传真:010-66094049 ICP备案号: 京11010200495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10490号